北京优化房地产政策8月8日起施行 非京籍五环内购房社保年限降至1年

财经 👤 admin 🕐 2026-08-08 08:55:26

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8月7日晚间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》,围绕住房限购、房屋赠与、住房公积金三个方面推出7项措施,自2026年8月8日起正式施行。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项是,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时,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,由此前的2年进一步下调至1年。调整之后,非京籍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房的社保或个税年限统一为1年,可购套数维持不变:缴满1年即可在五环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,多子女家庭可再增购1套,五环外则不限套数。

公积金支持力度是本轮调整的另一处重点。购房家庭中仅1人为公积金缴存人的,首套住房最高可贷120万元、二套最高100万元;夫妻双方均为缴存人的,首套最高可贷240万元、二套最高200万元。在此基础上,城六区户籍家庭在城六区外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上浮20万元,所购住房符合本市建筑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最高上浮40万元,本市户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购房可上浮40万元,多项条件还可叠加。叠加后,单人缴存家庭最高上浮60万元、额度可达180万元,双方均为缴存人的最高上浮100万元、额度可达340万元,实际可贷金额仍按家庭还款能力核定。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的挂钩机制也同步优化,单人缴存每满一年可贷20万元,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每满一年可贷40万元,按缴存年限较长一方计算,不足整年按整年计。

此外,《通知》明确父母将家庭名下本市商品住房赠与子女的,不再核验子女购房资格;对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、且原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,再次购房时可重新申请公积金贷款;存量房“带押过户”范围扩大至公积金贷款房源;居民凭具备相应资质企业开具的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,可按发票金额的50%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,单套房屋提取上限25万元,同一产权人对同一住房再次申请须间隔满10年。此前在2025年12月,非京籍五环内购房社保年限已由3年降至2年。

来源:新华社 / 北京青年报 / 中国经营报(2026-08-07)